欢迎访问北京濯政溢彩文化,我们专注于党建文化、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基地设计施工建设!
咨询热线:133-7178-9867010-6994 5568

党建资讯

联系我们

北京濯政溢彩文化

手 机:133-7178-9867
电 话:010-6994 5568
邮 箱:zhuozhengyicai@qq.com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红旗大院

改革,催生反腐新动力

发布时间:2016-04-02 浏览次数:230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要围绕‘深化’这条主线,着力在‘拓展、完善、巩固、提高’上做文章,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今年3月10日、15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分东部区、西部区召开工作推进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在听取盟市和试点地区工作汇报时这样说。

  一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按照“立足全局谋划改革、群策群力推动改革、试点先行带动改革、强化督查促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举措。目前,明确的7个方面、33项任务已经全面展开,催生出反腐败斗争的新动力。

  牢牢牵住“牛鼻子”“两个责任”扛起来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上,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郑重作出“凡是打着我的旗号办事的都不要信、不要帮、不要办”的表态;时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巴特尔每年主持召开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一系列制度、举措也相继出台:先后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配套的《问责规定》《约谈办法》等,组织盟市、厅局党委(党组)书记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和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力度,共问责63人,约谈区管干部59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诫勉谈话26人,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

  为保证改革任务的统筹推进,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由5%提高到20%,实行一票否决制。

  围绕“两个为主” 健全双重领导体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出台盟市纪委、直属高校、比照正厅级管理的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以及派驻纪检组长4个方面“提名考察办法”。各盟市参照自治区的做法,也制定了提名考察办法,部分盟市还把下级纪委常委的提名考察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负责。

  为形成上下“一盘棋”的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构建了“案件查询管理平台”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平台”,把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了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跟踪督办。

  各盟市、旗县(市区)研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办法,明确报告范围、报告形式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徇私包庇的,严肃问责;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防止执纪不统一和处理畸轻畸重。

  2015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1万件次,问题线索处置18536件,谈话函询2485件,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069人,立案5142件,结案494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07人,移送司法机关122人,挽回经济损失2.37亿元。

  巡视派驻全覆盖 党内监督“无空白”

  2015年3月,出台《关于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推进方案》,明确派驻机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5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派驻纪检组的6项工作职责和8项监督权限详细作出规定;

  ……

  一年来,经过不断改革探索,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共向自治区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36个,监督83个部门(单位),另外保留了直属机关纪工委1家派出机构,其中首次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自治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7个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实现了自治区本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全区12个盟市也基本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无死角、无空白,不仅体现在派驻机构全覆盖上,还体现在巡视监督全覆盖。

  在巩固以往巡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巡视人才库,实行巡视组长、巡视人员、巡视地区“三不固定”,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工作汇报,采取“一带一”或“1+N”模式,加快常规巡视节奏,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2015年,对82个地区(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视,在已经结束的前三轮巡视中共发现问题910个,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1792件。

  加强内部监督 夯实基层基础

  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坚持“严”字当头,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将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组)同步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并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六条禁令”、纪律审查“五个严禁”、干部下基层“三不准”等一系列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直查、信访举报督查和执纪执法巡查“三项机制”,有效提升了内部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坚决“清理门户”,不断自我净化,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不遮掩、不包庇。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100人,自治区纪委相继对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自治区纪委派驻交通厅纪检组原组长刘宝钧、呼和浩特市纪委原副书记白冰立案审查。

  同时,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组织体系、人员配备、履职能力、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把2015年确定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截至目前,全区12个盟市的770个苏木乡镇和227个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已全部到位。(本报记者 郝朝暾 付金泉)

010-6994 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