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茂坚在家乡创办的尔雅书院(重庆市荣昌区纪委供图)
喻茂坚(1474-1566),字月梧,重庆荣昌人,明朝法学家、著名清官。正德六年(1511),他考取进士,从安徽铜陵知县一职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涯。
喻茂坚为官刚正不阿、清廉有为。他以国为重,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在当时就有“汉庭老吏、当代法家”的美誉。
嘉靖元年(1522),喻茂坚巡按陕西,拥兵自重的总兵李隆唆使他人杀害了巡抚许铭。喻茂坚到任后,负责调查此案,他秉公执法,将大有背景的李隆绳之以法。嘉靖二年(1523),他上疏为国条陈中兴大计,弹劾有贪污劣迹的各部长官,却因触怒权贵,被贬为知府,但他的奏疏终于得到世人称赞,被广为传颂,人称“中兴第一疏”。
此后,喻茂坚先后在贵州、福建、浙江、陕西等多地为官,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无论是得意之时,还是失意之日,喻茂坚都兢兢业业,官声廉洁。
喻茂坚在任应天巡抚主持修漕期间,节省了十余万两银子。对于这笔巨额的工程结余款,他丝毫没有染指的意思,反而带头捐出自己的俸禄,筹集资金,为当时遭受水灾的庐州等四府百姓代缴赋税十八万两。
嘉靖二十七年(1548),喻茂坚升任刑部尚书。他担任刑部尚书不久,便发生了奸臣严嵩陷害夏言之事。夏言与严嵩是老乡,都做过内阁首辅,但两人并不和睦。那时,夏言力主收复河套地区,并极力推荐陕西总督曾铣主其事。起初,明世宗朱厚熜是表示同意的,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世宗忽然变卦。严嵩就趁此机会向世宗进言,力陈不可收复河套,夏言是收受了曾铣的贿赂才有此主张的。世宗为严嵩谗言所弊,要将夏言处死。正在此时,喻茂坚敢于与炙手可热的严嵩碰硬,援引《大明律》中“议能”等款请贷其死,展现了他刚直不阿的精神。
嘉靖年间,喻茂坚还做了一件于民有利的大事,就是上疏请修《问刑条例》。《问刑条例》与《大明律》相互配合,都是明代极为重要的法律,而且因《大明律》不得更改,《问刑条例》往往被立法者赋予了反映司法实践新成果的功能。喻茂坚认为上一次修《问刑条例》还是在弘治年间,距今已有50多年了,若不重修,危害无穷。经过他的不懈努力,《问刑条例》得以重新修订。
因严嵩事件,喻茂坚内心已无意朝政,一心想回归故里,颐养天年。于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喻茂坚向朝廷上了一道奏章,称病辞官,世宗再三慰留,他仍坚持要走。
据光绪年间修成的《荣昌县志》记载,为官38年的喻茂坚告老还乡时竟“囊无百金”。嘉靖三十九年(1560),清贫的喻茂坚在县内士绅捐资下创办了“尔雅书院”,“闭户以诗书课后”,教导族人和乡邻的孩子。
他将自己的教育思想融入家规家训之中,著《垂训联》《训示联》,教育子孙耕读为本,忠孝传家。
《垂训联》云:“衍祖宗一脉真传,克忠克孝;教子孙两行正路,惟读惟耕。”
《训示联》云:“事五尺天而天知,存方寸地而地知,为人父母无愧;领千钟粟以粟养,读万卷书以书养,在我子孙自修。”
据《喻氏族谱》记载,嘉靖四十五年(1566)七月十五日,喻公端坐而逝,享年九十三岁。次年四月,朝廷追赠他太子少保衔,明朝状元杨慎为他题写了墓志铭。
杨慎与喻茂坚同榜考中进士,嘉靖四十一年(1562)过荣昌时,杨慎特地找他相聚,还写了三副对联给喻茂坚。
其一题喻家新祠堂龛前,曰:“父子祖孙家庆真符重庆,科名鼎盛世昌允合荣昌。”
其二题喻茂坚八十八岁寿联,曰:“北斗贯丹心明刑弼教尚书第,南山颐鹤发全节完名上座仙。”
其三又题喻茂坚八十八岁寿联,曰:“霜肃三台曾是中朝真御史,星回八面可为陆地昔神仙。”
数百年来,荣昌喻氏优良的家风哺育出无数优秀的族人,仅明清时期取得功名的就有322人,涌现出一批清正廉明、秉公执法的好官。弹劾魏忠贤的兵部尚书喻思恂、秉公主审魏忠贤同党的巡抚喻思慥等都是喻氏后人。这浩然正气与优良家风,至今仍萦绕在荣昌人的心中。(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