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彭波、常洪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继续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将正在开展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延长至2015年年底。
通知指出,2015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点,一是携款潜逃案件多的重点地区,二是犯罪嫌疑人职务高、携款潜逃数额大、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案 件。最高检将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确定追逃追赃的重点省份,适时推出第二批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各省级检察院也要确定重点市、县,创造条件再挂 牌督办一批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每一起追逃案件都有专门人员负责,不错过任何一个追逃和劝返机会。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研究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藏匿的规律和特点,灵活运用引渡、遣返、异地起诉和劝返方式,因案施策开展缉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 规定的搜查、扣押、冻结和司法协助等侦查措施,第一时间切断犯罪嫌疑人外逃和赖以生存的资金链。积极探索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工作,尽最大努力为 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