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又一利器。《条例》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日前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集中学习《条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李鸿忠说,“要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加大督查力度,推动《条例》在全省落地生根。”
浙江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于跃敏表示,《条例》明确了问责的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是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
问责的“板子”打向谁?《条例》突出重点,即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这就抓住了‘牛鼻子’,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履责要求变为行动自觉。”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舒庆告诉记者,新乡在这点上有深刻领会。
2015年9月,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通报,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领导职务。“不担责就要被问责。”舒庆说,“《条例》规定了谁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一目了然。”
据统计,《条例》仅13条共1900余字,就用了1条共近600字详细列举了问责情形,包括五项具体内容和一项兜底条款,足见其重要性。
“《条例》有的放矢,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失职失责六类情形,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浙江省德清县委书记项乐民说。
项乐民表示,《条例》的印发正当其时,德清县委将利用这一宝贵时机,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广泛开展学习贯彻,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7月18日早上来到单位后,湖北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立即带头认真学习《条例》。他说:“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国勇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分别被免职。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7种问责方式的‘长鸣钟’,戴上终身问责的‘紧箍’,自我加压,勇于担当。”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条例》的印发施行为契机,将手电筒照向自己,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勇于负责,敢于担责,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本报记者 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