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处理3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近日,厦门市纪委对外通报了一季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凝聚工作合力必不可少。厦门市纪委从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入手,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不断深化“1+X”专项督查。
市纪委立足再监督,对财政、审计、人社、国税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作出具体分工,并在此基础上细化安排,统筹各部门检查重点。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将专项督查列入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研究制定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特别是重大节庆期间的督查工作方案,并报市纪委。着眼于制度化、常态化,市纪委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半年联席会议、季度业务沟通以及问题线索移送等制度,充分发挥税务、财政、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精准发现问题。今年一季度,“1+X”专项督查职能部门共开展检查315次,检查单位或场所324个,发现问题74个。
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奖金的“正面清单”,规范津补贴奖金的发放;市公安局继续依托大数据平台,发挥民警日常巡逻优势,共移送线索30条,查实违规使用公车问题3起……主体责任实不实,点评台上见分晓。在近日下发的第9期《党风政风点评台》上,市纪委对“1+X”专项督查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分别从检查次数、检查单位或场所个数、移送问题线索个数,以及处理人数等方面进行点评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只有压实责任,才能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纪委已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平台,建立实时情况反馈和通报制度,推动工作开展。
作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种有效方式,市纪委还充分运用问责这个利器,倒逼各级党组织抓好职责范围内作风建设。一季度,全市共问责22人和2个党组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运用督办、点评、通报、约谈、评议、问责等手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