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至2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32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62件,谈话函询420件次,立案478件,增长37%,处分401人(其中党纪处分327人),增长26.5%。处分厅局级干部20人,县处级干部67人,乡科级干部84人,移送司法13人。处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67人,“小官贪腐”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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