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田国垒)作为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先行试点地区之一,北京市监委自2017年1月20日挂牌成立,距今已一年有余。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北京市出现了哪些新变化?
2月27日,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硕辅就改革试点情况进行通报。张硕辅称,“监察体制改革改变了过去反腐败九龙治水的现象,攥成了反腐铁拳,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试点工作形成的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
改革后,监察对象扩大了,北京市区两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也进一步加强了。2017年,北京市共有53个党组织和841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党委书记批准反映问题线索处置及纪律处分件次明显增长,问责数量大幅提升。
与此同时,反腐败工作效率也明显提高。2017年,北京市纪委监委共移送司法机关89人。处置问题线索12537件,同比增长45.8%;立案3585件,同比增长11.5%。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均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新高。特别是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去年共追回在逃人员32名,是2016年的2倍多,阻止11名有外逃嫌疑的党员干部出境。
“监察覆盖面扩大了,主动监督的力量增强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力明显提升了。”谈到北京市密云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十个多月以来的变化时,密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倪紫剑列举了这样一组数字——
密云区纪委监委83%的人员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聚焦民生问题,主动靠前监督。2017年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4件。其中,通过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主动发现并查处的问题占总数的55%。
针对“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后,既执纪又执法,谁来对纪委监委实施监督”的说法,张硕辅说,“我感到合署办公后责任更大了。监委权力始终在严格的内部监督和全面的外部监督之下运行。”
“留置”措施是外界关注的焦点。试点改革一年多来,北京市纪委监委和各区均采用了留置措施。张硕辅称,“我们在采取留置措施时是非常慎重的,审批程序也极其严格,并且对留置时间、留置人员的合法权利都有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