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党委书记、湖北丹江口市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书记袁来华因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尝“苦果”——他被十堰市委取消了副县级试用资格。
“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根据十堰市委通报,袁来华在担任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党委书记期间,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多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丹江口市委对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领导班子及袁来华个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十堰市委根据“一票否决”结果,取消了袁来华副县级试用资格。
这是十堰市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十堰市委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撒手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今年以来,十堰市委对1个县委领导班子和15名市管领导干部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符合否决条件的26个领导班子、285名领导干部实施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并对被“一票否决”的6个单位一把手给予免职处理,对被“一票否决”的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除所有奖励性津贴,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干部丢面子、少票子、摘帽子。
张湾区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东元在任职期间,法院先后有5名干警被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处,王东元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仅被“摘帽子”,其所在单位与他本人均被“一票否决”。“各级党委一把手,一定要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千万别等到问责的鞭子抽上身才叫疼!”王东元道出了肺腑之言。(贾桂芝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