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自报家门,旁听席上北京移动公司的同事们几乎都快认不出走进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的李大川了。这位大伙儿眼中风度翩翩、成绩斐然的副总经理,眼里布满血丝,手上戴着手铐,脸庞消瘦,42岁的他已经头发花白。
“我认罪,恳请法庭能够轻判。”李大川说,“我只是借朋友的钱,都没怎么花,后来全还了,我是自首的。”
翻看李大川的履历,可谓顺风顺水。1992年从四川某县考入北京知名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博士学历,上世纪90年代末进入中国移动总公司任职,2002年开始担任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市场经营部营销处副经理,2004年成为援藏干部,2006年至湖南移动任副总经理,2014年调回北京移动任董事、副总经理。
他在法庭上提到的这位朋友姓苏,是目前国内互联网营销领域非常知名的一家广告有限公司高管,两人最初的交集发生在2004年元旦。当时,北京移动正在大力推广自有品牌,进行互联网广告招投标,主管品牌推广工作的李大川在招标中的位置十分关键。通过朋友介绍,两人迅速相识,关系颇为紧密。
“开标前,我跟他在一个茶馆里聊了聊招标的注意事项和我的一些看法。”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泄露招标重点和评标原则,李大川如此回应,“这些也都是招标程序中的答疑,符合规定。”
当这家广告公司中标后,李大川再次约苏某见面。这次见面十分短暂,整个交谈的核心只有一个:钱。“我当时缺钱,全家挤在一个6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我想买个大点的房子让家人住得舒服点。当时说好了,算我借150万元。”
然而,苏某的口供却称,李大川当时口气很硬,意思就是“要”150万元,而且不打借条。两周后,在一处停车场,苏某将一个大麻袋放进了李大川的车后备厢。在2004年8月份,这笔巨款足够在三环周边买一处200平方米的豪宅。
让人费解的是,李大川却在后来的十年时间里几乎没有动过这笔钱,除了零碎花了几万元外,140多万元伴他走南闯北,甚至连他的爱人都不知道。“我害怕啊,随着职务提升,我越来越有风险意识,我只敢放在保险箱里。”在之后的西藏、湖南任职过程中,李大川如同在钢丝上行走,一方面在公司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另一方面又是万般谨慎,甚至连逢年过节同事送的礼都不敢收,希望把自己严严实实地保护起来,与过去彻底地割裂。
其实,让李大川更加提心吊胆的是,党中央不断加大的反腐力度。2013年8月,他主动联系苏某,把这“烫手”的150万元如数归还,而这也是两人“借钱”之后第二次面对面打交道。“我工作调动比较多,只是逢年过节发个短信问候下。”2014年,从湖南调回北京,李大川更加玩命地工作,他和他的团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就在李大川以为自己已经安全时,今年4月份,纪委巡视组接到举报找到了他,虽然举报事项与此无关,但饱受内心煎熬的他选择主动交代收取150万元好处费的事实。
“这十年来我一直饱受煎熬,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都在提醒自己,以为这样就没事了。我真的认识到错误了,希望法庭能够从宽处理,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最后的陈述中,他失声痛哭,“最对不起的是我5岁的女儿,这些年我忙于工作,本来想调回北京能好好陪她。”
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