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做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同时,督促领导干部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图为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到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参观学习,筑牢拒腐防变家庭防线。杨博 摄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不断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2020年开始,宁夏即针对加强“一把手”监督积极谋划部署,制定举措,探索提升监督质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发后,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标党中央要求,针对查处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结合宁夏实际起草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办法》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试行)》《“一把手”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以自治区党委文件下发执行,从监督任务、监督责任、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在推进“一把手”监督落实上,注重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带头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对在职省级领导干部和区直部门“一把手”进行集体谈心谈话,与新任职的区直部门和市、县(区)“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152人次,对一些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了约谈,推动“一把手”监督带动“一班人”。
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接受监督、加强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制定出台《区管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办法》。2020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5次对267名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区管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推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化、规范化。
针对“一桌餐”“二桌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之间互相请吃吃请等问题,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4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在全区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纠“四风”、模范带头树新风。
针对“一把手”插手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问题突出、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的领导干部。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制度,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登记报告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制度59个、相关政策规定15个,从根本上推动标本兼治,清除顽瘴痼疾。
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自治区党委将开展“一把手”述责述廉作为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举措。2022年1月,召开地级市、区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述责述廉评议会议,确定了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市委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党组“一把手”进行会议述责述廉,中卫市委和其他53个区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对会议述责述廉党委(党组)开展调查测评,对测评结果、评议意见和存在的问题,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文件进行反馈,为“一把手”精准政治画像,督促“一把手”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推进“一把手”监督,关键在于健全长效监督机制。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自治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办法》,从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文化、选人用人、清正廉洁、群众评价等方面对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进行整体把握和监测评估,为重点研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供参考。制定出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做到监督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切实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引导“一把手”严格把握政商之间的交往尺度,努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