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以案促改促治联合监督行动,发现该区桥边镇桥边村存在部分山林因历史原因未纳入村集体“三资”管理,且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当等问题,监督组督促该村将其纳入村集体“三资”管理,并重新发包。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在桥边村一农业基地了解情况。唐强 陈洋阳 摄影报道
日前,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项目专项监督时,发现部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存在随意变更工程量、工程量签证不规范、造价审核不严谨等问题后,督促镇村两级规范村级工程审核审批流程,强化运用纪审联动,将监督中发现的“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图为督查组工作人员对村级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抽查。 徐信诚 徐晓秋 摄影报道
本期嘉宾
戚 军 山东省临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齐晓勇 云南省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源源 重庆市丰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通过强化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做深做实基层监督,持续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落实、民生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有哪些经验做法?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负责人。
坚持系统思维,完善贯通协同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运用监督资源和力量
记者:促进各方面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你们做了哪些积极探索?
戚军:我们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紧盯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落实、民生项目建设、小微权力运行等重点,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实现监督措施手段优势互补、信息共商共通共享、问题线索相互印证,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如,郯城县纪委监委在调查郯城街道张卸村村干部张某某等人违纪违法问题时,发现该村存在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通过协调审计部门协助查证,发挥审计监督信息面广、专业性强的行业优势,为该村挽回集体经济损失300余万元。随后,该县启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同步开展重点村提级巡、突出问题机动巡、“回头看”督改巡等专项巡察,发现村干部坐收坐支、侵占村集体资金、“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600余个,移送线索139条。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纪巡审”协调联动,查处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487个,处理529人。
齐晓勇:我们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专项巡察、“纪巡审”联动监督等经验做法,与发改、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与审计、财政、统计等专业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运用监督资源和力量,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如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中,通过整合巡察、审计、纪检监察力量,对发现可疑的账务往来,及时提交审计部门审查核实,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专业支撑。通过“纪巡审”联动监督,巡察期间发现问题235个,移交问题线索23件26人。截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查处16件19人,严肃处理了一批涉粮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李源源:我们统筹财政、审计、巡察等专业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项目审批、竣工验收、资金流向、效益发挥等细化任务清单,及时督促解决项目建设进度较慢、项目竞争性比选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并在项目申请原有的“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县级审定”程序的基础上,督促新增“部门论证—联合审查”环节。推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
促进监督成果有效转化运用,推动各方面监督信息互通、措施互补、成果共享
记者:如何促进监督成果在各监督主体之间有效转化运用,释放监督的整体效能,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戚军:以“纪巡审”联动监督为例,我们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发现的涉农领域问题作为护航乡村振兴的监督发力点,分析研究梳理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明确监督主体、监督重点,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细化县区党委、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实行清单式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建立以巡察为载体的综合监督平台,将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倾向性问题作为巡察监督的方向性参考,制定巡审联动工作办法,出台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兼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制度,建立沟通会商、定期研判、线索优先办理机制,优选巡察、审计、乡村振兴等各领域专业人才2600余人组建监督人才库,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高效推进。如,罗庄区通过“纪巡审”联动,先后对201个村居进行了巡察和审计,审计发现问题个数和线索较以往分别增加44%和130%,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成案率分别提高21.7%和29.2%。
李源源:我们办理了审计部门移送的某单位一把手违规提前支付其亲属工程款的问题线索后,梳理了近年来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的查办情况,与县审计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贯通配合的意见,并制定出台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审计局建立统筹协调、协作共享、联动贯通的体制机制。一方面县纪委监委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失、管理薄弱、潜在风险等问题,及时通报县审计局,县审计局梳理汇总后将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另一方面县审计局及时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等成果与县纪委监委共享,县纪委监委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对县审计局移交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并将相关单位审计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齐晓勇:此前,我市景谷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某因涉嫌利用乡村道路建设,虚增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针对案情复杂、涉及资金大、时间跨度长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与县审计、财政等部门会商对接,很快,该案取得了关键性突破。实践中,我们要求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和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中,得出的结论性意见或发现的相关问题,有利于彼此工作开展的,应当相互通报,进一步打破条块分割,形成上下左右贯通协同的监督格局,并探索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暂行办法,建立会商协调、信息沟通、人才协作、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保障落实等7项机制,推动各类监督信息互通、措施互补、成果共享。
构建前期计划共商、信息共通,中期力量共助、监督共进,后期成果共享、考核共用的工作格局
记者: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护航乡村振兴,下一步,有哪些谋划?
戚军:乡村振兴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我们在监督中发现,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数据联通、信息共享仍存在断点、堵点,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在深入总结“纪巡审”联动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持续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贯通衔接。建立完善与农业农村、财政、民政、人社等职能部门数据共享、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深化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外部信息查询分析平台、村务监督平台等,以数据大整合助力监督大贯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齐晓勇:我们积极探索制定审计、财政、统计深度参与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人才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在开展政治巡察、专项监督、专案办理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选出具有较强审计、财会、统计等业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参加,实现力量攥指成拳,提升发现问题水平。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财政、统计发现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处理机制,确保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李源源: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聚焦项目建设、产业持续发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要进一步整合力量,解决好“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在持续完善“室组地”内部统筹协调、信息互送、沟通协作机制的同时,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着力构建纪检监察与巡视巡察、审计等各方联动的监督模式。紧盯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同步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审计,推动完善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移送、问题办结反馈等工作机制,并将监督结果与从严管理干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前期计划共商、信息共通,中期力量共助、监督共进,后期成果共享、考核共用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