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用足用好办案成果,提升以案促改效能,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深入剖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案件剖析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原因,结合发案部门、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研判,精准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和监管部门严把处分宣布、批评与自我批评、跟踪回访、通报曝光关口,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总结会,开展警示教育,剖思想、剖轨迹、剖危害、剖漏洞。
专项整治,祛除深层病灶。针对个案暴露的突出问题,找出共性,举一反三,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负面清单,推动责任部门自查自纠。统筹运用纪检监察建议、责任告知、问题交底、履责提醒等手段,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
建章立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既立足“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中正本清源、净化生态。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责。督促各部门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清理和完善,发现盲点,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