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能正常使用了,现在的厕所干净没异味!”近日,面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监委干部的回访,家住平海镇嵌头村的林大姐脸上洋溢着微笑。
然而不久前,嵌头村的村民还在为化粪池改造项目闹心。
2018年7月,根据福建省关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嵌头村启动化粪池改造项目。按照前期入户排查的化粪池改造需求情况,全村拟新建或改造的化粪池共计160户,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别予以资金补助。项目招投标后,施工方便着手动工建设,项目进展似乎很是顺利。
“改造后的化粪池无法使用,村里却虚造材料假验收……”2019年7月,一封群众的举报信揭开了这个民心工程中的形式主义“面纱”。民心工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秀屿区纪委监委及时跟进调查。
“嵌头村这个工程还没有验收,没有验收材料……”当调查组人员向有关职能部门调取项目相关材料时,平海镇村建站负责人黄某很紧张,先是否认该工程已验收,但在随后提供的材料中,验收表上建设场景照片、相关人员签名等却一应俱全。
没有验收却有验收材料?带着疑问,调查组人员找到项目的相关当事人和部分村民进一步核实发现,大多数的化粪池施工方只埋设了化粪桶主体设施,却没有与户厕进行管道连接,导致化粪池实际无法发挥作用。
原来,村建站作为化粪池改造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黄某并未将项目建设相关标准告知村一级。作为工程项目业主,嵌头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村委会主任郭某等人均表示不了解项目建设标准,也未按规定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工程监督管理,在承包单位要求结算工程款时,仅简单以目测有埋设化粪桶主体设施为标准核实工程进度和质量。
2019年6月,为应付上级关于化粪池改造工作调研,在尚未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的情况下,黄某通知涉及化粪池改造项目的各村经办人,要求他们补齐验收材料,企图弄虚作假,蒙混过关。
最终,黄某、陈某、郭某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秀屿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平海镇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化粪池项目建设“回头看”,要求各村严格按照项目建设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对于排查出的未达标或不合格的项目,督促施工方严格对照标准,逐户抓好建设整改,确保符合验收标准。同时,平海镇纪委也约谈了相关镇村干部,邀请村监会代表共同参与工程整改监督。(本报通讯员 吕君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