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查过之后就不会再查,找人顶包就能‘金蝉脱壳’,于是便继续侵吞补助款,哪知越陷越深,如今追悔莫及。”日前,江西省宜黄县纪委监委组织60余名村党支部书记到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该县东陂镇干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尧茂生在庭上现身说法。
起诉书显示,在干溪村党支部书记任上10年,尧茂生伙同村委会原主任徐洲、源头组原组长谢传春合谋,虚报冒领公益林补助款17万余元。
事情要从2008年说起。当时,尧茂生的同学徐某某提出想在干溪村承租山场种植药材,但最终因各种原因搁浅。
“国家每年都会发放公益林补助款,要不咱们把源头组那片公益林承包下来……”徐某某的事情没办成,却“点醒”了尧茂生——他动起了借徐某某之名承包公益林、自己冒领补助款的歪心思,于是找到徐洲、谢传春商量。
“咱是村组干部,自己出面承包公益林,村民怕是不会同意。”“那就以徐某某的名义承包!”三人很快达成共识,以徐某某的名义与源头组签订了1520亩公益林的转让、租赁协议,并通过各种手段骗取村民在协议上签字。之后,东陂镇财政所将公益林补助款34960元转入谢传春个人账户,三人将该款均分。
尝到甜头后,三人胆子越来越大,同时也引起了一些群众的注意。该县纪委接到举报后,对三人有关问题进行核查,三人统一口径后,以徐某某的名义上缴了补助款34960元。一出“金蝉脱壳”之计掩盖了三人合伙侵吞公益林补助款的事实。
“纪委已经查过,钱也已经交了,这事就翻篇了,以后肯定不会再查。”惊险过后,三人非但没有收手,反而在侥幸心理驱使下愈加大胆,故技重施,再次侵吞公益林补助款142880元。
2019年,宜黄县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对近年来“微腐败”问题线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尧茂生等三人合伙侵吞公益林补助款的问题再次浮出水面。与此同时,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也接到群众举报。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展开调查,办案人员走访当地群众,调取补助金发放表、银行流水、往年案卷等有关资料,固定了大量证据。铁证面前,尧茂生、徐洲、谢传春三人对违纪违法问题供认不讳。
经查实,尧茂生、徐洲、谢传春三人通过伪造虚假协议的方式,累计侵吞集体公益林补助款177840元,所得资金被三人均分。今年5月14日,宜黄县纪委监委给予尧茂生、徐洲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谢传春辞去村小组长职务,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对这起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我们要做实以案促改文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敦促村组干部限期主动交代违纪问题专项工作。”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游渊介绍,截至目前,该县共有111位村组干部(含离任)、7个村“两委”班子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22万余元。(本报通讯员 李明珠 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