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体学习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正晓主持学习活动并讲话。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宪法和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真学习、深入宣传、全面贯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依纪依法履职上实现大进步大提升,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
任正晓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在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上下功夫。树立强烈的宪法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宪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以“良法”推进“善治”。二是要在深入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充分认识宪法和监察法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宪法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作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确保学习的整体性、系统性。充分运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微信等各种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把宪法和监察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讲清楚,让党员干部群众知晓明了,为宪法和监察法的全面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在执行运用上下功夫。以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契机,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思想、理念、工作、文化等方面主动适应,找准共通点,把握边界,统筹运用好“两把尺子”,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用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规则,建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同向发力、优势互补。注重解决好法法衔接的问题,紧紧围绕运用监察法规定的12种调查措施,严格落实出台的“4+7”制度体系,明确各项调查手段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