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纪检组创新纪委书记专项考核体系,采取日常考核、“画像”考核、述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成员单位纪委书记2017年履职情况专项考核工作,切实发挥专项考核“指挥棒”作用。
突出日常考核,引导把功夫下在平时。纪检监察工作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中船集团在纪委书记专项考核体系中新增“日常考核”指标,并赋予了40%的权重,主要从完成交办工作、请示汇报重大事项等5大方面19项二级指标进行考核,督促和引导纪委书记切实抓好日常工作。
强化“画像”考核,着力加强同级监督。在2017年开展“画像”工作基础上,2018年首次将“画像”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考核权重从以往年度的10%提高到目前的30%。“画像”考核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于指出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言简意赅,实事求是,言之有据,一针见血,饱满生动,鲜明有辣味,树立起“敢画像”“会画像”“画得像”的鲜明导向。
开展述职考核,三年内实现全覆盖。述职考核采取书面述职与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述职要求紧紧围绕8大方面22项二级指标,认真总结全年开展的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打算。然后按照不同业务类型,抽取1/3的纪委书记参加现场述职考核,重点展现工作亮点和工作思路,用数据和实绩说话,并与评委互动答疑。为加强学习交流,不参加现场述职的纪委书记列席旁听。
强化结果运用,压实监督责任。纪委书记考核结果直接与领导人员年度绩效薪酬挂钩,考核结果为“C”级的纪委书记,党组纪检组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纪委书记,建议党组调整其纪委书记岗位。
2018年,中船集团将认真总结过去几年开展成员单位纪委书记专项考核工作的实践经验,充分学习借鉴其他中央企业做法,研究制定《中船集团纪委书记履职专项考核管理办法》,不断压实纪委书记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中船集团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