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晓娜 王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总数超过3.4万件,比2013年至2016年总和还多出40%;自治区纪委立案查处84名自治区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平均每月查处7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854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占比超八成。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交出了去年执纪审查成绩单。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打虎”不停、“拍蝇”不止,处置问题线索56045件次,立案审查34973件,结案33227件,处分3277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132人。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审查数、处分人数等较上年均有大幅度增长。
从自治区到兵团,从党政机关到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治区纪委查处的案件覆盖各个行业领域。其中,立案审查党政一把手1258人,包括地委书记和行署专员5人,县委书记和县长18人。
“牢固树立新疆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反恐维稳任务重,但在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把反分裂和反腐败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反腐败斗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多次表示。
自治区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约谈“零办案”“零查处”的县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不定期开展问题线索交办、核查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大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层层传导压力。2017年,自治区纪委约谈县市区领导干部1038人次、乡镇领导干部3132人次,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80起。
此外,新疆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让“红红脸、出出汗”常态化。把谈话函询作为日常性工作,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2017年谈话函询数量占到十八大以来开展谈话函询总量的50%。自治区纪委制定《关于在监督执纪中加强和规范组织处理的暂行办法》,2017年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854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数分别占到43%、38%。
“坚决克服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坚决克服打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坚决克服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罗东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