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在党内监督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中均对市县巡察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并专门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作为配套制度,必将以制度为依据,构建起巡视巡察一体化监督格局,切实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信念从学习开始,事业从实践起步。通过认真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作为县区党委,我们责无旁贷,必须在学习中深化思想认识,履行好推进政治巡察的重大政治责任。
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强化党委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监督要纵向到底,压力必须传导下去,市县要建立巡察制度,有效解决基层“打虎拍蝇”,夯实基础。作为县区党委,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开展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政治巡察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利器,充分发挥政治“探照灯”和政治“显微镜”的作用。一要把巡察作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做好巡察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县区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摆到突出位置。一年来,我们先后召开10次常委会、8次书记专题会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确保了巡察工作高位统筹,及时跟进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二要把巡察作为党委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是党委监督,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基层党委,既要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的监督,也要主动发力作为,通过政治巡察向下传导压力动力,逐级破解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党组织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三要把巡察作为党委主动发现“三大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和群众反映,我们认识到本级党委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其中,主动监督发力不足是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区委决定,在2016年参照巡视制度,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察办,组建了8个巡察组,对173个基层党组织开展了两轮巡察,发现和推动解决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309个,加强和改进了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
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巡察监督是党内监督,最根本的政治任务就是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开展巡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县区党委,深化政治巡察必须把握好“三紧”:一是紧跟中央大政方针。作为基层党委开展政治巡察,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一年来,我们先后围绕中央关于党组织换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等明确要求开展了政治巡察。当前,我们又聚焦扶贫攻坚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对2014年以来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扶贫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大起底,找出不足和差距,切实保证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全面落实。二是紧密衔接政治巡视。为保证巡察紧密衔接中央和省委巡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着力做到三个衔接:衔接中央和省委重点任务开展延伸巡察,衔接巡视反馈意见开展督办巡察,衔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深入巡察。当前,要重点围绕中央巡视吉林“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开展督办巡察,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整改个性化问题,深入发现相似问题,并针对普遍性、多发性问题查摆原因,健全制度,倒逼改革。三是紧贴基层实际情况。今年我们通过巡察,加大了对基层微腐败、扶贫领域、惠民政策落实、“雁过拔毛”、“小官巨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的发现力度,共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146个,谈话函询41人,立案33件,了结72件。
坚决贯彻《意见》任务要求,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充分发挥《意见》的推动作用,通过学习讨论,我们感到当前规范和推进巡察工作,必须围绕“发现问题”这个核心要求下功夫。一要注重带题巡察。巡察要精准发力、有的放矢,不打无准备之仗。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要充分运用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在调研、信访、案件中形成的工作成果,为巡察提供问题指向和充足“弹药”,见微知著,由表及里,查找政治偏差。二要注重发动群众。巡察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要充分发挥巡察贴近基层的特点,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在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环节中,充分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反映问题,并以适当方式公开,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要注重监督合力。要选准配强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要组织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审计机关、政法机关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形成党内监督的强大合力。四要注重边巡边改。党委常委会和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快速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要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必须履行整改的政治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巡察办要建立完善线索管理、移交、督办等制度,加强整改督查,确保巡察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