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
今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使全面从严治党又添一利器。
两个多月来,各地区各部门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学深悟透,把自己摆进去
《问责条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概括问责事项,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具有突出的时代特色和现实指导意义。
只有首先对《问责条例》的内容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才能更好地遵循和执行《问责条例》。近段时间,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纷纷召开专题会议,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问责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精神内涵和具体内容。
安徽省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出台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问责的实施主体、对象、情形、方式方法,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以及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贵州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对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与此同时,不少地区和部门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福建将《问责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科技部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将《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作为专司监督执纪问责的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问责条例》的学习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步。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云南省纪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对落实《问责条例》工作作出部署。
浙江省纪委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专题会议,要求把《问责条例》执行情况列为巡视巡察、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
驻农业部纪检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问责条例》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细化实施,让“铁规”落地生根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要让制度生根、问责落地,就必须细化实施办法,为问责的开展提供有力抓手和依据。
《问责条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记者注意到,一些地方已根据《问责条例》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使问责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
甘肃出台了《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为该省从严管党治党再添利器。《实施办法》对中央《问责条例》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如问责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内容继续沿用;对规定较为原则的,如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内容,结合该省实际进行了扩展和细化。特别是针对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不担当、乱担当等问题,细化了问责情形及有关操作规定,抓住重点,不面面俱到。
西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将《问责条例》中规定的问责情形根据西藏实际再细化成九种情形,层层传导管党治党的压力。其中包括“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被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对纪律审查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妨碍、阻挠、干扰纪律审查,严重影响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对中央巡视组、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整改不力、走过场的”等情形。
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等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制度,实化具体规定,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从内容上看,《问责条例》对问责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方式等已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而对问责情形的规定则较为原则,因此,这也是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需重点细化的部分。”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
较真碰硬,把问责的板子打下去
因在处置仙桃市重大群体性事件中领导不力、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湖北省委决定,免去仙桃市委书记冯云乔(副厅级)职务,终止其提拔任用程序,另行安排工作。同时,对仙桃市长周文霞和市委秘书长郑章均作诫勉谈话处理。
8月2日,湖北省纪委的一纸问责通报,再次警醒领导干部必须坚守责任担当。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问责条例》有没有生命力,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关键在于能否真执行、真问责,真正把板子打下去。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就已在持续释放。党中央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中央纪委今年以来分两批通报1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今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共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问责7600余人,同比增长59.8%。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今年6月,山西省委、省纪委针对某市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次性处理了6名省管干部、2名县级单位一把手,并对该市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严肃问责,在全省形成强大震慑。
驻水利部纪检组对10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局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纪律处分3人,诫勉谈话7人。
上海、广东、云南等地近期也都对本地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关键在于执行。”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说,“党员领导干部只要出现失职失责,就应立刻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人依规依纪处理,这样才能让社会看到《问责条例》的威力,促使领导干部尽职尽责。”(本报记者 何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