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们查处了潜江市人社局医保科长叶某、园林办事处喻家台社区总支委员陈某夫妇,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一案。经调查核实,升学宴共设17桌,收受礼金2.17万元。同时,调查还发现,有两名党员干部以同学的身份参与宴请并赠送礼金。
市纪委曾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也不能参加非亲属的婚丧宴请。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叶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参加宴请并赠送礼金的两名党员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各自单位对他们予以诫勉谈话。
此案通报后,在全市引起了较大反响。大多数人是点赞,认为纪委干得好。也有少数人不认同:有的说,家有喜事呼朋唤友聚一聚,是人之常情,不必深究;有的说,纪委应该多查腐败大案,不必盯着这些小事。
纪律立在前,执纪就要一寸不让。我想,有一点是要反复向党员干部灌输的:纪律无小事。只要违纪,必定受惩处。
今年上半年,我们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人,在全市形成强烈震慑。
“你们是不是只扑苍蝇,不打老虎?”有群众质疑。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纪就是一把尺子量到底,谁露头,就敲谁。市商务局原党委书记文朝富、市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张于贵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均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从严治党,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让纪律意识真正立起来,让纪律执行真正严起来。市纪委常委会上,有同志提出,那是不是就不查或少查大案要案了?
我和大家共同探讨: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是监督执纪问责,我们姓“纪”,不姓“法”,要把是否违纪作为首要衡量标尺,对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纪律要先于法律作出反应,在查清违纪事实后,尽快作出党纪处理,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比如,周矶管理区原党委书记魏友山,我们对他的违纪行为查清后,向社会作了通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有关事项,经常擅自外出,不向组织报告;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对他的涉嫌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将纪律挺在前,纪检机关需要转变政绩观。积玉口镇纪委在2014年的考评中,排名靠后。我约谈了该镇纪委书记。谈到为什么执纪监督不力时,这位年轻的女纪委书记心直口快地说:“我也想多查出一些大案,可是没有线索啊!”我和她讲:“不能只盯着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而忽视了轻微违纪行为。大凡‘破法’者,必先‘破纪’,要将纪律摆在前,一‘破纪’,就查处,当头棒喝,斩断‘破法’的路。”
思路一变天地宽。这位女纪委书记强化了执纪理念,今年上半年,该镇查处了9起村干部公款吃喝、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行为。
我问她:“一下子查处这么多,不怕得罪人吗?”她笑道:“我和他们讲,现在给你们个处分,算是提个醒,避免越滑越远,这是组织关心你们。这么一说,他们就非常理解,还心存感谢呢!”有了这种“纪律思维”,乡镇纪检工作呈现蓬勃的态势。今年上半年,潜江市各乡镇共立案97件,同比增长177.1%。
(作者舒敏系湖北省潜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