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重要课题。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此作出重要安排部署,要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重点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重庆市巴南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四次全会精神,结合监督工作实际,通过发函提醒、编印专报、开列清单,加强同级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就是要管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做好表率,以上率下。巴南区纪委监委坚持将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作为最有效的手段,探索推行“定向签发工作提醒函”办法,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将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对点签发给相关区级部门、单位一把手,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纠正问题。
一把手监督与同级监督并不是彼此排斥、相互隔离的,而是相互联动贯通。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要求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直言不讳,不能因怕伤和气而应付了事。巴南区纪委监委采取“一纸专报”办法,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每季度编印《执纪监督情况专报》,向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长、区政协主席、区委副书记报送,并“定向报送”相关区领导分管领域的执纪监督情况,让相关区领导及时掌握其分管或联系单位党员、公职人员被处理情况和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等情况,向下传导压力,督促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要认真履行纪委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全面监督。巴南区纪委监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开列清单,将委机关各部室、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委的监督工作梳理归纳为68项重点监督内容,并逐一细化监督方法,推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方向不明确、监督重点不突出,以及不敢、不会监督等问题,监督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
(作者蒋成昆系重庆市巴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